摘自——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控制規范GB50325-2010
3.2 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
3.2.1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用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,必須測定游離甲醛含量或游離甲醛釋放量。
3.2.2 當采用環境測試艙法測定游離甲醛釋放量,并依此對人造木板進行分級時,其限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GB18580的規定
3.2.3 當采用穿孔法測定游離甲醛含量,并依此對人造木板進行分級時,其限量應符合國家標準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GB18580的規定。
3.2.4 當采用干燥器法測定游離甲醛釋放量,并依此對人造木板進行分級時,其限量應符合國家標準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GB18580的規定。
3.2.5 飾面人造木板可采用環境測試艙法或干燥器法測定游離甲醛釋放量,當發生爭議時應以環境測試艙法的測定結果為準;膠合板、細木工板宜采用干燥器法測定游離甲醛釋放量;刨花板、纖維板等宜采用穿孔法測定游離甲醛含量。
3.2.6 環境測試艙法測定游離甲醛釋放量,宜按本規范附錄B 進行。
3.2.7 采用穿孔法及干燥器法進行檢測時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GB18580的規定。